唐晶没拒绝,她知道,曹山是把自己当哥们儿了。
从小到大,男生们一直把她当哥们儿,甚至淡化了性别,她习惯了。
两人买了很多吃的,回到了曹山的住处。
曹山搬来了桌子,把吃的放在上面,起开了两瓶冰镇啤酒,瓶口相撞,先来一大口,就着花生豆,就着猪耳朵,好不惬意。
曹山架子上一堆打口碟吸引了唐晶的目光,走过去,慢慢翻着,说“呦,听得还挺杂,最好哪口儿啊?”
“凡是和摇滚沾边的都听,英伦也听,朋克也听,黑死也听,激流也听。你呢?”曹山啃着鸡爪子又滋溜一口酒问道。
“我最近比较喜欢白条,和暴机。”唐晶的注意力都在曹山的打口碟上。
突然像发现了宝贝一样,“呦呵,这张你也有啊?还是豪华版的,品相不错啊。”
她拿了一张radiohead的《okcomputer》放进了cd机,传出了thomyork神经质又催人泪下的声音。
音乐是神奇的东西,可以营造氛围,音乐一响,仿佛这残垣断壁,破烂不堪的房间都拥有了英伦迷幻的气质,唐晶很满意,随着音乐轻轻摇摆,偶尔仰起脖子灌上一口冰啤普京。
“哎,刚你说那俩乐队都是什么啊?是摇滚吗?”曹山伸手抓着酒瓶和唐晶碰了一下,问。
“是啊,一个是车库摇滚,一个是说金,人家早就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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