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她的目光停住了。
「若因员工个人原因(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态度不佳、擅自更改服务内容、未
经客户同意提前终止服务等)导致客户投诉或提前终止服务合同,公司将扣除该
员工当次全部服务报酬,并处以人民币200元整违约金,从工资账户中直接扣
除。」
沈若兰把这条规定读了两遍。
「因员工个人原因」「提前终止服务」。
今天下午她做了什么?她因为客户对她动手动脚,提前终止了服务。在公司
的记录里,这看起来是什么?是「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服务」。
她有证据吗?张先生的手没有碰到她。他说的那些话,是暗示,不是明说。
「让客户满意」「对客户热情一点」「帮你捏捏肩膀」,每一句话单独拎出来,
都可以解释成「关心员工」「随口一说」。她能跟公司说什么?说客户想碰我的
肩膀所以我就走了?
反过来,张先生如果打了差评呢?他是银卡客户,半年预约了十一次,对公
司来说是稳定收入来源。而她是入职两周的新员工,工号0397,没有任何资
历和话语权。
她翻到下一页。第四章第三节第六条。
「员工综合评分低于4.0分的,公司有权调整其服务片区、降低派单优先
级或暂停接单权限。」
再下一条。
「员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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